炎陵县发布2022年第1号林长令
发布日期:2022-07-28信息来源:
近日,炎陵县委书记、县林长尹朝晖签发2022年第1号林长令,明确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行为。
林长令指出,野生动物是十分宝贵的生态资源。保护野生动物,对于保持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林长令要求,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县决策部署,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充分利用林长制巡护体系优势,加强野生动物保护责任制落实,积极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营造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文化,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体系,以确保全县野生动物保护无猎捕、无贩卖、无非法经营、无食用野生动物的现象发生。
责任编辑:株洲市林业局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