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生态公益林项目
发布日期:2016-05-26信息来源:株洲市林业局
自2002年实施公益林建设保护工程项目以来,攸县县委、县政府提出了以“可持续发展为根本,改善生态环境是前提”的林业工作目标,全面实施封山育林,改善生态环境质量,采取一系列措施,真抓实干,使我县的公益林建设得到快速发展。全县实施生态公益林78.1553万亩,其中国家级公益林64.7659万亩,省级13.3894万亩,涉及17个乡镇(街道)、2个国有单位,主要生态区位包括酒埠江国家湿地公园、重点饮用水源、洣水两岸、岩溶裸露地区、高速公路、铁路两旁、城市周边和其它。
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逐年提高到国有部分9.75元/亩,集体和个人部分提高到14.5元/亩,集体组织或林农个人按照合同规定承担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植、抚育、管护等责任。生态补偿资金实行封闭式管理,专款专账专用,建立银行“一卡通”制,落实补偿面积,确保资金如数及时发放到7500多个农户手中。近三年,国家和省级累计下拨补偿资金3000余万元,农民和集体国有单位直接受益超过2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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