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核发

发布日期:2015-11-10信息来源:株洲市政府

湖南省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政务服务事项信息表

市(州):株洲市       县(市、区):         填表单位(公章):株洲市林业局       填表日期:2011-7-11

事项名称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子项名称

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核发

事项编号

430200006170027A20100

子项编号

430200006170027A20101

办件类型

转报件    ■承诺件    即办件   

是否转报上级机关

   ■否

转报单位

 

是否需要前置审批

   ■否

前置审批单位

 

是否联合审批

   ■否

联合单位

 

是否包含特别程序

  ■否

特别程序

听证  招标  拍卖  检验  检测  检疫  鉴定  专家评审  其它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非行政许可  其它办事服务事项

许可对象

法人和公民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二十条、第二十六条

是否收费

  ■否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许可数量

■无限制   有限制,限制数量  

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13个工作日(承诺时间不包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现场勘查、补件、上报(转报)等步骤所需要的时间)

许可条件

1、具有繁殖种子的隔离和培育条件;

2、具有无检疫性病虫害的种子生产地点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采种林;

3、具有与种子生产相适应的资金和生产、检验设施;

4、具有相应的专业种子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事程序

一、受理

(一)岗位责任人:政务中心林业窗口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许可的法定条件、标准,查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本行政机关的职权范围,许可申请是否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资格;决定是否受理。同时,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区别不同情况,分别做出相应处理: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

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做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4、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3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5、申请材料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并将有关材料移交种苗站

6、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均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三)时限:即时

二、查验审核

1、岗位责任人:种苗站负责人

2、岗位职责及权限:

1)根据许可条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材料不全需要补正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种苗站组织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对申请人递交的材料进行实地审查,确认申报内容是否真实、有效,并出具由审查人员签名的实地审查报告。实地审查人员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市局由种苗站牵头组成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根据种苗站实地审查人员实地审查情况报告,对照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条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条件进行评审,出具评审意见。

3、时限:6个工作日

三、决定

1、岗位责任人:分管局领导

2、岗位职责及权限:审查材料;对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签署同意意见;对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签署不予许可的意见及理由。

3、时限:7个工作日

四、办结告知

1、岗位责任人:种苗管理站负责人

2、岗位职责及权限:准予行政许可的,自做出决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种苗管理站制作林木生产经营许可证;做出准予或不予许可决定,种苗管理站工作人员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告知政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政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在同一天告知申请人,对不予许可的同时要告知申请人不予许可的依据和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3、时限:即时

监督部门及投诉电话

株洲市林业局纪检监察室  电话0731-28895271 株洲市行政效能投诉中心 0731-28680810

窗口地点

株洲市天元区黄河路500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林业局窗口

交通到达线路

T2 4521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30(夏季下午:1500-1800

业务咨询电话

0731-22895359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罗坚0731-28680823 易智维  0731-28680823姜姝祺  0731-28680823

单位网址

http://www.zzforestry.gov.cn

办理环节信息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进行特别程序

执行人

所在部门

  

受理初审

   

   ■否

罗坚/易智维/姜姝祺

政务中心窗口

主任/科员/科员 

查验审核

6个工作日

   ■否

陈铁锤

林业局种苗站

站长

   

7个工作日

   ■否

陈显军

 

副局长

办结告知

   

   ■否

罗坚/易智维/姜姝祺

政务中心窗口

主任/科员/科员

提交材料信息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表格/证照/文件/其它)

  

1

林木种子生产许可申请表

表格

3

2

林木种子检验、生产技术人员资格证明

表格、证照、

3

3

生产用地使用证明、资金证明材料、采种林分证明及生产地点检疫证明

表格、证照、文件、

3

4

林木种子生产、加工、检验、贮藏设施和仪器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

文件

3

是否已有业务软件处理本事项

       ■否

审批流程图

附图01

                       

负责人(签字):夏昌武                       填报人(签字):周轩                联系电话:0731-28895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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