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何超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1-20信息来源:株洲市林业局
局属各科室、局直各单位,各县市林业局、区农村工作局、云龙示范区社会事业部:
根据《株洲市林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株政办发〔2015〕45号)文件规定,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何超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刘芳同志任人事教育科副主任科员;
牟伦兵同志任市林业工业管理站(市林业价格监督检查站)副站长;
邵丹同志任市林业基金管理站副站长(试用期一年);
谭华元同志任市国有林场管理站副站长;
胡辉乐同志任市林木种子苗木管理站副站长(试用期一年);
罗兵同志任市林业科技推广站副站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以上同志的现任职务,同时免去与株政办发〔2015〕45号文件和干部政策不符的其他同志的副科职务。
中共株洲市林业局党组
2016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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