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何超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1-20信息来源:株洲市林业局

局属各科室、局直各单位,各县市林业局、区农村工作局、云龙示范区社会事业部:

  根据《株洲市林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株政办发〔2015〕45号)文件规定,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何超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刘芳同志任人事教育科副主任科员;

  牟伦兵同志任市林业工业管理站(市林业价格监督检查站)副站长;

  邵丹同志任市林业基金管理站副站长(试用期一年);

  谭华元同志任市国有林场管理站副站长;

  胡辉乐同志任市林木种子苗木管理站副站长(试用期一年);

  罗兵同志任市林业科技推广站副站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以上同志的现任职务,同时免去与株政办发〔2015〕45号文件和干部政策不符的其他同志的副科职务。

 

 

中共株洲市林业局党组

20161月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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