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株洲市林业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发布日期:2016-01-22信息来源:株洲市政府

附件1

 

 

 

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株洲市林业局

收            入

功能分类支出

 

项       目

本年预算

项       目

本年预算

一 财政预算全额拨款

1485.02

一、一般公共服务

 

二 财政预算定额补助

 

二、外交

 

三 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50

三、国防

 

其中:政府性基金拨款

28

四、公共安全

 

四  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五、教育

 

五  其他收入

 

六、科学技术

 

 

 

七、文化体育和传媒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

283.82

 

 

九、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十、医疗卫生

52.24

 

 

十一、节能环保

 

 

 

十二、城乡社区事务

 

 

 

十三、农林水事务

1198.96

 

 

十四、交通运输

 

 

 

十五、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二十六、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十七、金融监督等事务支出

 

 

 

十八、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

 

 

 

十九、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二十、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二十一、住房保障支出

 

 

 

二十二、粮油物资储备事务

 

 

 

二十七、预算费

 

本年收入合计

1535.02

二十八、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上年结转

 

二十九、其他支出

 

收入总计

1535.02

支出总计

1535.02

 备注:本年度预算中包括局二机构森林公安局。


 

附件2  支出预算总表单位:万元功能分类支出  类款项名称本年预算   合计1,535.02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3.82 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83.82208 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83.82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2.24 05 医疗保障52.24210 0501行政单位医疗52.24213  农林水支出1,198.96 02 林业1198.96213 0219林业工程与项目管理75.20213 0208森林资源监测28.00213 0207森林资源管理110.00213 0205森林培育20.00213 0201行政运行745.76213 0204林业事业机构26.00213 0213林业执法与监督24.00213 0234林业防灾减灾100.00213 0299其他林业支出70.00 备注:本年度预算中包括局二机构森林公安局。 附件3 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单位:株洲市林业局项目本年预算数合计171.81.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91.33.公务用车费80.5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5       (2)公务用车购置  备注:本年度预算中包括局二机构森林公安局。   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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