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株洲市林业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9信息来源:


本报告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时做好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的更新和维护,认真做好政策解读,依法回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大力推进政务服务,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和政务信息资源整合相关工作,主动在相关栏目发布宣传信息369条,其中工作动态133条、通知公告1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件,因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无法提供,上年结转依申请公开0件,其中予以公开0件。因依申请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0件,行政诉讼案件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今年我局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林涛任组长,副局长谢交军、曾小林,总工程师言议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颜晓兰同志任主任,办公室负责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全面统筹全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常议常抓,建立了“主要行政领导统管、科室负责人督办、具体责任人执行、信息复核反馈”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制度,做到职责明确、措施到位,确保及时更新相关政务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加强网站维护管理,做到栏目应有尽有,内容更新及时,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充分利用新媒体,今年以来,运营株洲林业公众号和株洲林业视频号,不断提高社会各界对株洲林业工作的了解度和参与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机制,健全保密审查机制,规范信息发布,严格执行科室填录工作人员初审、科室负责人审核、分管局领导审发的上网信息"三审制度"。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全年无泄密事件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86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

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

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

组织

法律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

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

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及主要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宣传工作的内容与形式有待进一步加强,有时信息上传的主动性、时效性不够。二是公开的信息内容与公众需求还存在一定距离,公开内容深度不够,完整性、及时性有待提高。

进措施:一是加强信息资源整合。扩大信息公开的来源,提高各业务科室的信息上报水平的频率,能公开尽公开;二是增加信息公开渠道,我局将进一步完善林业局公众号运营,拓宽我局政务公开的渠道,丰富政务公开的内容,最大限度的挖掘政务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加强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宣传工作,提高群众对政务公开的知晓率、参与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责任编辑:株洲市林业局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