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清明节期间 森林防火督查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15-06-12信息来源:株洲市政府

各县市区森防指: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有关文件精神和市领导指示,进一步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清明节期间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决定对全市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督查,特制定本督查方案。           一、督查内容

  1.森林防火责任落实情况。党委政府是否定期研究森林防火工作,是否层层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森林防火工作是否纳入绩效考核。森林火灾发生率是否控制在每10万公顷20次以下,受害率控制在1‰以内,是否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是否发生重大森林火灾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是否依法依规追究未履行森林防火职责工作人员的责任。

  2.森林火灾预防情况。是否制定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必要的应急预案演练。是否出台火源管理制度,规范野外用火行为,并及时发布禁火令。是否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提高公民防火意识。

  3.森林火灾应急扑救情况。是否组建专业或者半专业的森林消防队伍。是否按规定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统一组织指挥森林火灾扑救,做到森林火灾12小时内扑灭率90%以上,24小时内扑灭率95%以上。发生森林火灾6小时内 县级政府负责人是否前往现场指挥扑救。

  4.森林防火保障工作情况。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是否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森林防火经费是否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财政是否按照每年每公顷有林地面积2元以上的标准安排森林防火资金投入。县级是否按要求储备100万元以上的森林防火物资。是否按要求实施好国家 森林防火项目。

  5.森林防火日常工作情况。是否建立严格的森林防火值班制度,是否实行双岗双班,值班日志记录是否齐全,卫星监测热点是否2小时内及时反馈。森林火灾信息和报表是否按规定及时规范上报。

  二、督查时间及分组              

  1.督查时间:2015年3月30日开始,4月10日结束,日程由各组自行确定。

  2.督查分组:见附表“市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成员责任区一览表”。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地要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当前林业的中心工作来抓,要精心组织,密切配合,确保督查工作顺利开展。

  2.如实反映情况。督查组要深入山头地块,决不能走过场,不仅要认真查看森林防火现场,还要收集了解典型,反映情况要真实,提供数据要准确。

  3.认真总结经验。各督查组对各地森林防火的好做法、好模式、好典型要进行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材料。

  4.严格工作作风。督查人员要严守市九条规定,一切从简,工作扎实,圆满完成督查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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